一、适用范围
消防水带用快速接头(以下简称快速接头),其构造、性能、材质等技术上之规范及试验方法,应符合本基准之规定。
二、用语定义
(一)快速接头:以插入之方法将消防用水带(以下简称水带)与其它水带、动力消防帮浦等装接或连接,而在水带端部装设公接头或母接头之金属装置者。
(二)公接头:由公接头本体、推压环、固定环以及装接水带部位等构成之金属组件。
(三)母接头:由母接头本体、接合环、搭勾板、搭勾板弹簧、橡胶垫圈、橡胶保护环以及装接水带部位等构成之金属组件。
三、种类
种类按标称口径75、65、50、40、25分别订为5种。
四、构造
(一)基本构造:
1.公接头及母接头配合部之各部分主要尺度,应符合表1及图1之规定。
2.应有水流造成摩擦损失减少之构造。
3.人员可能碰触之部分,应采取防止危险之措施。
4.不得装设可能损及功能之附属装置。
5.不同金属接触之部分,应作防蚀处理。
6.接头构造应为容易装卸者,而母接头搭勾板之防锈皮膜应不得发生剥离或变形龟裂现象。
表1 公接头及母接头配合部各部分主要尺度表(▽▽单位:mm)